4个菜1500元?6根面20元?旅游被“宰”到底要如何维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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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3年03月31日 | ||
4个菜1500元?6根面20元?旅游被“宰”到底要如何维权?
近日 #游客爆料北海用餐4个菜1500元# 登上热搜 引发网友对过年期间 外出用餐“被宰”的讨论 春节期间外出用餐 本想品尝美味 却遇上了“美食刺客” 愣是把自己“扎伤”了 1 游客用餐4个菜1500块
据了解,1月24日晚,有游客在北海旅游时,被出租车司机带去位于银海区的侨民海港海鲜加工城就餐。在此期间,游客一行人点了油螺辣炒、龙顶清蒸、马蹄和贵妃辣炒4个菜,结账时共支付1500元。
1月28日凌晨,北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对此事的调查处理情况。 通报显示,该店海鲜池内的海鲜产品全部明码标价,定价基本符合春节期间海鲜餐饮消费价格,该店四类海鲜产品经加工、烹饪后的价格在合理区间。 针对消费者质疑四道海鲜烹饪后分量不足问题,未发现有海鲜掉包、掺杂掺假等行为。不过油螺加工后可食用部分缩水明显,马蹄螺和贵妃螺经对比也存在份量略少的情况。 监管部门经调查发现,该店家存在支付出租车司机回扣招揽客人、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部分海鲜经烹饪后份量略少等问题。 目前已责令该店家停业整顿、限期整改并立案处罚。店家表示将向消费者致歉并退款。对涉事出租车司机,相关部门已责令出租车公司对其进行约谈、罚款和限期停运处罚。
春节期间且位于景区 海鲜类食材消费较高可以理解 但若是价格高的离谱 未免就有欺客之嫌 无独有偶 一段游客投诉西安某面馆 六根面卖20元的视频 在网上引发关注
1 6根油泼面20元?整改! 视频内容显示,一女子是外地人,趁着春节假期,和家人一起来旅游,准备品尝一下当地的特色,于是买了一碗油泼面。女子吐槽表示,这是20块钱的油泼面,连大带小,一共只有6根面。 26日,事发辖区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称,面条确实份量不足,已督促面馆整改,油泼面增加50%的份量,价格明码标价,同时提升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工作人员表示,已找到当事游客,要求面馆为其退款,也欢迎游客对商家的不规范行为投诉。
法律分析 01
明码标价 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明码标价是指经营者在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公开标示价格等信息的行为,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价格法规定的价格有3种: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除极少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这其中就包括属于完全竞争状态的餐饮、住宿、旅游等服务业。因此,定价权是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范围,但是,经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要求,不得实施不正当的价格行为,损害消费者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 经营者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02
不正当竞争 据有关专家指出,涉事餐馆给予司机回扣,还涉嫌商业贿赂,扰乱市场经营秩序,属于不正当竞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
03
消费者知情权 在“4个菜1500块”事件中,商家未与消费者充分沟通即匆忙配菜下单,该行为涉嫌利用信息不对称,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遇到“宰客”情况时 消费者要注意收集、保留 购物发票和单据 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 或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途径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应依法依规 严厉打击欺客宰客、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妥善处理消费投诉举报 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来源: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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