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庄法庭重视涉军案件的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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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01日 | ||
近日,陈庄法庭发挥司法拥军的积极作用,依法维护军民双方的合法权益,成功调解一起涉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刘某系一名军龄10年的边防军人,欲在原籍垦利县购置房产,遂通过房产中介公司与邢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刘某先后支付定金2万元及部分首付款13万元,共计15万元,并约定由邢某付清原房产银行贷款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及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当日付清购房首付款30万元(含已付购房款)。但由于邢某迟迟未能偿还原房产银行贷款,并因个人原因导致刘某和房产中介公司无法联系上邢某。刘某认为邢某的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属于根本违约,遂起诉至利津法院要求与邢某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邢某双倍返还定金、返还首付款及支付相应利息损失。 鉴于当事人的现役军人身份,我院受理后立即安排向邢某进行送达,以快审快结妥善处理涉军案件,确保军人安心服役,依法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但是法院工作人员来到邢某家中送达时却发现家中空无一人,于是来到村委会了解情况,后得知邢某近期因病住院手机无法接通,并非故意违约不履行合同。经承办法官多次协调,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合同。但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又遇到障碍产生分歧,刘某再次失去对邢某的信任。开庭当日,承办法官对本案的解决方案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分析,协助双方理清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并约定具体返还购房款的日期及违约责任。现该案已履行完毕,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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