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法院受理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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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2月15日 | ||
山东滨源化学有限公司“8.31”爆炸事故后,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培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于2015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主任邓学振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于2015年9月18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利津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培祥、邓学振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于2015年12月11日向利津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利津县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于2015年12月14日立案受理,并于当日向二被告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等诉讼文书,通知律师阅卷。本案将择期开庭审理,开庭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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